借医疗纠纷案例,看律师如何认定手术禁忌症与诊疗规范获胜诉
解析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王水萍的遭遇令人痛心。她因“反复头晕1月余”入住医院,本是有生活质量、有手术机会但非必须急诊手术的患者,然而医方在为她行“基底动脉慢性闭塞复通术”时,术中微导丝误入血管内膜形成夹层,多次尝试寻找真腔失败,手术被迫终止,术后患者即刻昏迷,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这一案件涉及到了医疗纠纷中极为重要的法律知识点——手术禁忌症和诊疗规范的认定。
简单来说,手术禁忌症就是患者由于某些特定的身体状况或者病情,不适合进行某种手术。而诊疗规范则是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则。只有严格遵守手术禁忌症和诊疗规范,才能最大程度保障患者的手术安全和治疗效果。如果医生违反这些规定,就可能导致像王水萍这样严重的医疗事故。
曾芳芳律师在处理这个案件时,就紧紧围绕手术禁忌症和诊疗规范的认定来展开工作。律师以敏锐的专业眼光,逐一梳理病历。她发现《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病程记录》对同一台手术的名称记录前后不一,这一细节暴露了医方对手术性质界定的混乱。并且鉴定陈述中,曾律师明确指出,不管手术名称怎么变,手术目的都是“复通闭塞的基底动脉,改善后循环供血”,而DSA已明确显示“基底动脉自起始部闭塞”,这属于物理上的“慢性完全闭塞”。既然医方选择的是血管腔内介入路径,就必须遵守介入治疗的通用禁忌症原则。
接下来,曾芳芳律师围绕手术禁忌症这个法律要点做了大量具体工作。她精心收集相关医学资料和行业标准,用以证明医方所进行的手术确实违反了介入治疗的通用禁忌症原则。在鉴定陈述环节,她凭借深厚的医学和法学知识,准确清晰地阐述观点,让鉴定人能够充分理解医方的过错所在。在庭审过程中,曾律师更是以严谨的逻辑和专业的表达,有力地反驳医方“手术未违反禁忌症”的抗辩。在曾律师的推动下,整个案件朝着有利于患方的方向不断推进。
最终,法院采纳了鉴定意见,判决医方承担80%的责任。这一结果不仅为患方讨回了公道,也给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
曾芳芳律师执业15年来,已累计办理案件1000+。她是广东省内极少数同时精通法律、临床医学与心理学的复合型医疗法律专家,担任多家三甲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的法律顾问,也成功代理众多患者获得公平赔偿。她凭借医学+法学的双重逻辑,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是值得患者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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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芳芳律师
广东初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广州执业15年
擅长:
医疗纠纷、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律师简介
曾芳芳律师:专注于广东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曾担任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评鉴专家;现任广州天河金穗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评鉴专家,广东省内医疗保险律师库评鉴专家。至2011年律师执业以来,具有多领域的学习背景,擅长医疗纠纷案件和医疗保险法律案件,凭借法律临床心理等多领域复合背景,核心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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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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