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的区别有: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
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二年,我国法律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保密协议不是竞业限制。区别如下:保密义务是法律的直接规定的随附义务,不管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两年等。
竞业保密协议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或者出现双方约定的情形时,才可以解除。如果一方违约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也可以单方解除。根据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约定就有。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保密协议要求签署协议那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协议中约定的信息。竞业限制要求签署人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保密协议能出现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的,并不意味着就签订了竞业限制,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是不一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密协议是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保密义务的合同条款。
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