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被送达到您手中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您便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若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那么相关部门将不会予以受理,并且会以书面形式告知您这一结果。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当您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产生质疑时,有权在接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核申请。在30天的期限内,相关部门将会给出复核结论,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复核结论并非一定会对原有的认定结果做出更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当事人有权利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行政单位或原始公安行政单位递交书面的复核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如若当事人未按时提交该申请,相关部门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则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1)原告必须为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诉讼对象必须明确清晰;(3)诉讼请求需具有具体性以及充分合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4)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受诉法院拥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并不属于行政诉讼范畴;2.复核申请应详细列明复核请求以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3.同一事故的复核次数仅限于一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