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既可以由借款人书写,也可以由出借人书写。只要最后的签名是借款人亲自签或者按指模,只要借条的内容是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即可。
视情况而定。1、面对起诉借款人不出庭的此种情况,起诉借款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2、如果借款人进行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借款人的借条应当写出借人名字,如果不写出借人的名字,将无法明确债权人是谁,日后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可能会被驳回诉讼请求。而且不写出借人名字的,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自己向对方出借了借款的,将无法要回借款。
借条担保人签字无效的情形主要是在担保人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下签订的。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得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以及如果担保合同上保证人的签名为债务人伪造的,担保人不追认的情形下,担保人签字无效。
出借人借款时可以通过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来审查借款的用途,当事人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相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可以。双方签订的借条一式两份是可以的。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借条必须要一式两份,一般情况下借条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债权人持有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行为人要写两份借条也是可以的。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都可以。欠条可由他人代写,但欠条上的借款人姓名需本人书写,姓名并非借款人亲笔书写,欠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时,即使出借人拿出欠条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并非借款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也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借款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欠条是由欠款人自愿出具、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欠款的原因合法、真实,并由欠款人亲自签名确认,该欠条就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出借人和借款人区别有:性质不同、需要履行的义务不同、权利不同等。出借人是指把钱借给别人的债权人,而借款人是指需要借钱的、用钱的债务人。出借人享有要求借款人按时偿还借款的权利,而借款人需要履行按时偿还借款的义务。
可以。借款不还的先起诉借款人后起诉担保人可以,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