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财产损害,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交通事故索赔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交通事故受害方应该按照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向致害方式索赔。如果能够自行协商的,可以自行协商赔偿数额,无法协商的,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纠纷;如果不想调解,或者调解无效的,可以直接起诉解决纠纷。
对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索赔费用包括三个方面: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种: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致死;二、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赔偿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鉴定费及诉讼费等。
交通事故索赔一般需要的证据如下: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3、收入证明;4、伤残鉴定意见书;5、交通票据;6、其它证据材料。
1、交通事故索赔许需要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缴费单据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