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集团合同规定》第三条,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以外,集体合同还具有其自身特征:(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集体劳动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职工委托的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协议。
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程序: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等。
无效的劳动合同一般具有以下三种特征:(1)无效劳动合同是具有违法性的合同。(2)无效劳动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合同。(3)无效劳动合同适用赔偿损失的救济原则。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不同。第二,签订程序不同。第三,生效条件不同。第四,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在订立过程中都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双方都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都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二者的区别也很明显:1、主体不同。2、内容不同。3、形式不同。
集体劳动合同的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