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因为通讯费属于员工福利费,计入工资,所以都需要计算个税的。以前作为福利的费用都可以单独报销,现在都计入工资了,超过起征点,就需要缴纳个税了。
根据个税的有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通讯补助作为补贴的一种形式,应该缴纳。
1、交通费补贴属于工资。根据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所以交通费补贴也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通讯费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2023年开始按新个税“起征点”进行扣除,新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适用于7级超额累进倍率,其计算方式如下:含税:应纳税额=(含税工资薪金-三险一金等扣除项目-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通讯费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公司员工报销手机费征收个入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低工资不包括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即相比原国家劳动部的规定,本市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也剔除在最低工资以外。但其它补贴如副食品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则可计入最低工资。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交通费用和后来转院的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