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介合同和技术培训合同有哪些区别
2019.03.26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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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1、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2、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职业培训、文化学习和按照行业、单位的计划进行的职工业余
教育。
3、技术服务合同侧重的是技术培训,例如,对农民养殖技术的培训,特别是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再就业工程的启动,技术培训将越来越重要。技术中介合同则是加速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一环。实践中技术中介情况复杂,纠纷较多,建议
合同法对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作出规定。考虑到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大体相似,对技术培训合同与技术中介合同的特殊性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故本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法律依据
- 《合同法》
- 第三百二十四条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项目名称;(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五)风险责任的承担;(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七)验收标准和方法;(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 第三百二十五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 第三百二十六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 第三百二十九条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报告编号:NO.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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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职业培训、文化学习和按照行业、单位的计划进行的职工业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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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如下:技术培训是指拥有技术知识的一方接受委托,为另一方提供特定的专业技能或管理技能的培训服务。而特许经营是授权人将其商号、商标、服务标志、商业秘密等在一定条件下许可给经营者,允许其在一定区域内从事与授权人相同的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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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与特许经营不一样:技术培训是指拥有技术知识的一方接受委托,为另一方提供特定的专业技能或管理技能的培训服务;特许经营是授权人将其商号、商标、服务标志、商业秘密等在一定条件下许可给经营者,允许其在一定区域内从事与授权人相同的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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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潘钧律师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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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权转让合同;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注:就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不涉及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秘密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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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合同在实践中有以下种类:1、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合同;2、建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者国内各类经济联合体的经济、技术、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合同;3、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方案和规划的论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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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自己所拥有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促成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而进行联系、介绍,由另一方给付报酬而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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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的区别:一、保密性。专有技术是保密的技术,专利技术是公开的技术;二、时效性。专有技术在保密状态下可以没有期限,专利技术有法定期限;三、地域性。专有技术没有地域限制,专利技术在批准授权的地域内受保护;四、权利取得方式。专有技术是事实上的占有,专利技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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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三种方式);
(2)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包括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两种方式)。
注:
(1)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