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
变更合同的条件主要分以下三种: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建设工程担保的方式:1、抵押。即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质押。即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3、保证。4、定金。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有:1、合同履行完毕;2、合同解除;3、债务互相抵销;4、债权债务归于一人;5、债务人已发提存标的物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工程施工招标包括以下这些程序:审查建设单位资质;招标申请;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发放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标底的编制。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条件如下: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提出的要约或承诺的内容,都是自己独立意志的表现;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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