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一,在医保规定的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买药可以报销;第二,购买的药品也是有范围限制的。只有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里面的药品,才可以报销;第三,参与治疗的项目也有要求。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才可以全额报销,或者部分报销。
居民医保报销条件:一是学生、儿童。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
报销范围如下:住院报销没有病种限制。慢性病病种范围包括: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帕金森综合症等11种疾病。
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的不能报销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在报销范围内,但超出限额以外的部分;门诊治疗费、伙食费、出诊费、住院费、陪客费、营养费、救护费、输血费冷暖气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
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同仁、协和、北医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一、积水潭、朝阳、健宫、良乡)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
一般在门诊检查不能报销,报销一般都需要住院,医保报销的范围仅限于医保目录上的药品、检查、治疗方式、标准内的住宿费等。另外还要看医院的制度,医院不同制度不同,可以咨询就诊医院的医生。
年新版南京居民医保报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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