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上面的约定计算,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按照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计算,这里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能够超过违约方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所以借款合同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进行约定。

借款合同中违约金计算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约定从约定,只要不违法就按约定算;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相关规定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算;计算要考虑多种因素,过高或过低可请求调整。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通常有效,但要满足条件。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约定需符合平等自愿等原则且不违法违规和公序良俗,违约金还应合理,符合规定时能约束保障双方。

借款合同中违约金规定涉及多方面,包括约定合法性(不违法、不违公序良俗即有效)、计算方式(如按借款金额比例或逾期天数等算)、调整机制(过高过低可申请调整)以及与其他赔偿责任关系(不足弥补损失可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