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的种类有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或法律其他规定。定金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所签订的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法律其他规定。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状态不相适应,且非纯获利益的合同。对于此类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该合同因法定代理人的辅助行为而发生效力。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或法定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追认表示的,该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为了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法律在赋予法定代理人追认权的同时,也赋予善意相对人撤回意思表示的权利。善意相对人必须在合同被追认前行使撤销权,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表示。所谓善意相对人是指不知且不应知对方欠缺相关行为能力的缔约当事人。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为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无权代理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待定,即等待被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该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合同的效力的认定,主要看合同是否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具有约束力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借款合同的特点如下:(l)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订立借款合同的要求: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
根据我国想相关法律的规定,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的主要区别有:一、借贷主体不同;二、关于借贷是否有偿的规定不一样;三、不一定都是要式合同;四、不一定都是实践合同。
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没有区别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就是合同,所以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没有区别的。
根据我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