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提交申请。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资料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提交申请。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等等。审批。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以下资料和流程: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请的程序一般是:申请人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然后领取申请的表格,再提交申请表中所写明的相关资料,再经过街道、民政还有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批,后取得申请的资格证,然后再等待房源的安置,后要办理申购的手续等等。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