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侦查措施———一般侦查措施(一)调查访问。也称调查询问,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
经济犯罪侦查的内容:初查的方法。在初查中,不能使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因此,如何在调查措施有限的情况下,查明部分案件事实,为立案侦查做好准备,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经济犯罪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负责侦查,公安机关一般刑拘30日提交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若批捕后经侦大队会继续侦查2个月。
经济犯罪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来进行,经济侦查部门其专业的机构就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其进行侦查时,一般的案件会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罪、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危害税收征管的罪、金融诈骗的罪、破坏金融秩序的罪等等。
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等罪名。
经济犯罪的种类主要分为四大类型如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其包括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
经济犯罪有以下这些罪名:1、金融凭证诈骗罪;2、信用卡诈骗罪;3、票据诈骗罪;4、贷款诈骗罪;5、合同诈骗罪;6、挪用资金罪;7、职务侵占罪;8、集资诈骗罪;9、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除此之外还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
经济犯罪有死刑。具体情况如下:(1)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经济犯罪的立案条件如下: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应当立案:(一)认为有犯罪事实;(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