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领取《**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2、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
一、需备的材料:(一)结婚证(备注: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二)全家户口本;(户口本是集体户的,首页不能带出来的话,可以用复印件再加盖红章代替)。
办理需要的材料:1、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2、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3、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
所需材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结婚证;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
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
办理计划生育证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到计生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计生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没有,计划生育是我国基本国策。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结婚证;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