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般得四十五日才能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协议离婚得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2、首先,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均可反悔,无人反悔的,即可申请领取离婚证。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出仲裁后五天内,仲委会决定是否立案;自已立案45天内举证、庭审、解决争议,延期也不会超过15天,也就是说从开庭到结束,最长65天,(证据充足有效的情况下) 如果是申请人期间需要出现2-3次 (交资料+补资料+开庭),并且不影响新工作和生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四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1年内有效。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合同劳动仲裁需要四十五日内才能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