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正常程序,当户主去世后,该房屋如果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应当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方才可带着一系列证件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户主死亡时,房产继承顺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且通常平等继承,第二顺序有兄弟姐妹等。先由第一顺序继承,无第一顺序则第二顺序继承,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

户主死亡后,房产继承按法律规定进行。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内容分配,遗嘱继承优先。若无,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先由其继承,无则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等继承。

业主离世,房产继承顺序明确:遵循法定义务;有遗嘱则按其继承,无遗嘱但有遗赠抚养协议,则依此处理;法定继承时,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若无,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户主死亡不存在“继承户主”说法,户主是户口登记负责人。家庭其他成员可按规定办户主变更,一般按原户主配偶、子女、父母顺序确定新户主,办理需带相关证明去派出所,各地规定或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