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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能不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2023.05.10 婚姻家庭 57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怀孕期间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2、双方当事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在女方怀孕期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离婚的要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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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报告编号:NO.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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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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