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生育备案制”,就是在夫妻生孩子之前,只要到计生部门备案,生孩子之后,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同样是一种登记。虽说取消了“准生证”,但既然需要到计生部门备案,那么,如果计生部门不予备案,就等同 于不给“准生证”。
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但在夫妻双方对生育后代意见相左时,法律首先保护女性的生育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所谓晚婚是指男性25周岁以上,女性23周岁以上才结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所谓晚婚是指男性25周岁以上,女性23周岁以上才结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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