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不是两人的共同财产,而是一般共有财产。但双方约定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如果男方给第三者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能追回来。但只有在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下,女方才有权追回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如果该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的,女方无权请求追回。
1、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并不完全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需要做区分。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如果一方有过错的,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过错方少分。
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房产,那么拆迁补偿款是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就不是共同财产。对于因一方婚前房产所得的拆迁收益,当事人明确约定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第一,一方婚前的财产;第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第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第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第六,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第七,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对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不管是离婚时发现,还是离婚后发现,都可以要求按照对隐藏一方不分或者少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不可以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孩子未成年时父母只有保管、保护财产的权利。如果对孩子的财产进行处分使用,一定要在孩子有需要的情况下,本着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父母不可将孩子的财产进行私自使用,更不可以转赠给他人,或者进行出售。
视情况而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可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只要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虽然只以其一方的名义持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