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不符合计划生育的,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报销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宝宝出生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申请人提供: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诊断证明、费用凭据、本人身份证等。
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可以补办。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可以。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办理出生公证书需要注意: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2)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资料:身份证件;出生证明,包括医院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有的国家要求附有本人近期的照片,当事人应准备好。
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登报申明;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出生证明补办手续是: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的,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可以的。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或者办一个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