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对宣告缓刑的罪犯,是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同时,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缓刑期间的各项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
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如果缓刑期间私自外出工作被发现,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同时会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社区矫正机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
缓刑期是可以请假外出的,但是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现在是司法局(所))批准。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期间原则上是不可能离开所居住地所在的市或县的,如果缓刑考验期间是需要外出工作,应当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具体而言有关缓刑考验期间工作生活问题的规定主要为: (1)缓刑期间接受社区矫正。必须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应当在居住地县级行政区域内。
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按以下程序处理:外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经司法所负责人审批,同意请假的,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证明》,并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