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居间的概念,即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租赁门面描述;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街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商铺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房与承租方就商铺租赁所达成的书面合同,围绕商铺使用权所形成民事租赁关系。投资的客户无需买断商铺产权,只需签订一定时间的租赁合同,并交纳一定的押金作为履约保证;如在租赁期限内允许转租,投资客户方可享有完整的转租权、收益权。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采购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以下这些: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商品验收办法、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购销合同的条款包括以下这些: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二是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方面的约定;三是产品质量约定;四是交货地点约定;五是验收标准和检验期约定;六是约定违约金及违约责任;七是其他约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地役权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几项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