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没有违约金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承担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公平原则,也就是从合同双方因客观原因承担的风险来分析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签完可以补充。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若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若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视情况而定。其一,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签合同的日期以合同成立生效时起算;其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签合同的日期以办理相关手续后起算。
法定解除权不可以约定排除。法定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法定权利,是法律对非违约方的一种救济,使他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或其他客观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下,通过单方面的行使解除权,能尽快地从合同法律关系中退出,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不可约定排除。
购销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可以不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补充协议不是从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与原合同内容具有同样效力,是原合同的一部分。补充协议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对于租赁合同,法律没有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也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所以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而是不要式合同。
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一、当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法等等二、标的:合同为何而立,标的就是关键。三、价款:为实现标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价款,包括付款方式、条件、定金等等。四、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点、方式等等。五、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免责等等内容都包括在此。六、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仲裁还是诉讼。如果选择仲裁的,条款应符合仲裁法的。七、合同生效条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条件以及无效的免责等等。八、附件:记载本合同的附件种类、数量、效力等。
成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之证明的定金。但如果应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按约支付定金,而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主合同生效后,成约定金转化为违约定金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