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解除不必然使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具独立性。法律规定合同变更、解除等不影响其效力,合同解除后纠纷若有有效仲裁协议应仲裁解决。但仲裁协议本身法定无效时,与合同解除无关。

解除仲裁约定合同无效可通过四种途径:一是在首次开庭前向仲裁机构提异议,由其审查决定;二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认定,按相关法规判断;三是准备合同文本等证据;四是遵循法定程序提交材料、参加审理。

合同无效不必然导致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其效力。判断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看有无超仲裁范围、主体不适格、胁迫订立等情况,无则可作解决争议依据。

合同解除后并非一定无效,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是不同概念。合同无效指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有多种致无效原因;合同解除是有效成立后使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分约定与法定解除,解除后效力提前终止。

合同解除后并非当然无效,分两种情况: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可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并索赔。合同解除是使合同关系提前终止,与自始无效的合同无效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