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婚前给付财产可能具有如下法律性质:
1、赠与;分为两种情况:第一、一方基于恋爱关系赠与另一方财物的行为。对于恋爱期间一方明确表示将财物赠与另一方的,另一方一般无需返还;如是赠与房产,但未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或者加名手续的,一方可以反悔撤销赠与。第二、附
结婚为条件的赠与,一方赠与另一财物为了结婚,如未结婚,另一方应当返还财物。
2、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的风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彩礼有如下特征:第一是彩礼的给付是根据当地的习俗;第二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而给付财物;第三彩礼给付通常具有非自愿性。
以下情形彩礼应予以返还:第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借款;婚前一方对另一方给付大额款项的,一方表示是借款的,那另一方应返还借款。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使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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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比如存款、汽车、房产等财产;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或者其他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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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用进行分割。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顾斌律师
2022.04.18
20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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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
顾斌律师
2020.09.22
134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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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赠与能否撤销,要看赠与财产的性质。如男方为了与女方缔结婚姻关系,给予女方数额较大的彩礼,如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则可以撤销赠与,退还男方相应财物。
韩璐律师
2021.01.19
85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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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
张鹏律师
2020.08.17
111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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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产交付前或者具有法定撤回情形的可以撤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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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赵彪律师
2020.07.15
112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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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赵彪律师
2019.09.02
125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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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婚前财产婚后能赠予对方。
刘杨律师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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