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认定的条件之一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所以认定为累犯后,是不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等等。
判处管制和拘役的,有可能认定为特别累犯。认定累犯对于一般累犯来说,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于特别累犯来说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即可构成累犯,所以判处管制和拘役的,还是可能认定为累犯的。
1、拘役本身并不属于累犯,而是在受到刑事处罚,前后不超过五年属于累犯。2、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管制拘役区别具体如下:一、管制刑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
数罪中有判处拘役和管制的,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等。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如下:1、管制与拘役的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2、管制与拘役的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3、管制与拘役的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4、管制与拘役的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5、管制与拘役的严厉程度不同:管制是相对自由刑,不属于拘禁刑,拘役是绝对自由刑,属于拘禁刑;6、管制与拘役的执行场所不同:管制是在社会上执行,拘役是在特定的拘禁场所执行;7、管制与拘役的折抵刑期不同: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