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四)房屋维修责任。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公租房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转让的,转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
公租房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转让的,转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信息、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以及约定租赁期限和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1、年满18周岁;2、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3、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两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两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等。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的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在满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条件之后,申请流程如下:1、到户籍所在区建设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