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是拆迁安置补偿款,补偿的具体数额由承租人与拆迁部门协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没有其他住房。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对承租人的补偿主要是安置费用的补偿,承租人要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承租人不是被征收对象,无权签订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也无权就承租的房屋获得安置补偿费,但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可以基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双方约定,主张搬迁费、装修补偿或者其他补偿。
对土地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如果房屋使用人是承租人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不可以继承。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
不可以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