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关于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管制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那么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是什么?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是什么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执行: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可见,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我国《刑法》对管制作出规定,由于并非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因此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管制的期限以及需要遵守什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