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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变更么

2022.12.07 房产纠纷 133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也是个问题。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2、3、4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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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汉杰律师 2019.08.02 1146人看过

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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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过户的情况下,你老公已经取得物权。他姐姐如果有异议也是可以提起诉讼,但不会影响你老公取得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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