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
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等等。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等。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1、协议;2、招标;3、拍卖。二、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或单位不再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另外,有权利就应有救济,有损失就应有补偿,这是一条最基本的法律原则,既然法律赋予被拆迁人享有土地使用权,就应该对该权利的行使提供保障和救济,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应给予补偿。
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
国有土地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收回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利状况;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及调查报告;详细的土地补偿标准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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