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具有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民政部门只保证其三年的稳定工作期,三年后民政部门就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再与关注,退役军人下岗、失业只有投入市场经济社会里,与其它劳动者一样领取失业金、再就业。
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
单位违法和退伍军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退伍军人的军龄和在本单位工龄之和,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工资。退伍军人还可以要求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要经济赔偿金。
根据《退伍军人安置条例》的规定,农村退伍军人待遇如下: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对于退伍军人国家给的补贴主要是退伍军人养老保险金。国家对退伍军人的补贴主要分有优抚和养老保险两种。优抚的主要对象是残疾军人、烈属等,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退伍军人。
兵员管理部门负责出具行政介绍信、办理退伍证和邮寄档案,组织部门负责办理组织关系,财务部门负责办理退役金卡、转接保险关系、结算相关费用等,卫生部门负责提供伤病残档案。
军人在其退役后,就是普通百姓和公民,在其肇事打人的后,被打人鉴定为轻微伤的,就会在公安派出所处理的,按照《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的;鉴定为轻伤以上的触犯了刑法的犯罪,有户籍所在地的检察部门予以公诉、法院依据《刑法》规定进行处罚判决。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1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