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有: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滥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是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实,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条件。
在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除一人公司中,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股东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通常情况下,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不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在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除一人公司中,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股东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没有出资不实、抽逃资金等行为,对于公司债务,股东是不承担额外责任的,否则要在不实的出资额度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