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带上身份证和办理公积金卡,到开公积金的银行说明情况,取号填表,等柜台叫号即可办理手续。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经管理中心核准即可办理转账支付。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非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子女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当事人需要持房屋买卖合同、产权人和提取人身份证、户口簿、子女的未婚证明、公积金账户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离休、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这些手续:1、准备好材料;2、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