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意味着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承诺是对要约实质性内容的完全接受。所谓要约的实质性内容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受要约人对上述内容加以变更,便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有时受要约人可能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加以补充或更改,如果要约人没有及时表示反对,则该意思表示仍具有承诺的效力。
可以要求退钱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婚后公司的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你好,你们现在是公司成立阶段呢,还是怎么样呢?如果处在公司成立阶段的话,可以以股东名义先跟甲方签订合同的,具体情况有待了解,后续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继续与我沟通,我会在了解之后为您提出建议,解答疑惑我会竭诚维护您的最大合法权益。
公司成立之前是可以签订合同的,不算诈骗。
1)如果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来签订合同,之后公司成立了,那么原则上由公司来承担合同责任。但是,如果公司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发起人当初签订合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且合同当事人也知道公司不是合同的实际当事人,那么这种情况应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
2)如果发起人以设立的公司的名义来签订合同,最终公司没有成立,那么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如果其他发起人因这份合同获利,导致合同相对人遭受损失,那么合同相对人有权向其他发起人追索。当然,合同相对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原因是他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尽到谨慎的义务。
3)为了设立公司,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发起人应承担合同责任。如果公司最终成立,而且对发起人签订的合同予以确认,或公司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的相对人可以请求公司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成了权利的实际享有者,也自然要承担合同的责任。
4)为了设立公司,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而公司最终没有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相对人有两种维权选择:第一,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请求部分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