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出差,但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地意外受伤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包括医药和住院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费;7、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丧葬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人在工厂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临时工意外受伤算工伤。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符合下列情形的,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一、在工作场所内上班时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二、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交通费、食宿费;四、康复治疗费;五、残疾辅助器具费;六、停工留薪期工资;七、护理费;然后还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如果是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1.工人在工厂受伤,如果是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