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有权给职工安排休假。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安排实行“共议单决”,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企业都可以统筹安排年休假,“与职工协商”只规范决定程序,不影响企业单方面决定。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需要根据公司的制定标准来衡量。在实践中,根据每个行业的特性,某些用人单位可能在法定节假日或其他期间安排员工休假,但这仅是用人单位的需要,并非员工自己要求。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单位若想安排员工加班,应当做到合理合法,并且经得员工同意。如果员工拒绝加班,单位是不能强迫加班。如果劳动合同里面另行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公司裁员未休年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