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属于工伤遗留下来的,那么复发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待遇以外的其他待遇。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及安装辅助器具等。而至于工伤复发的认定需要结合复发之前的病历,判断关联性来进行认定。
1、工伤好后又复发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具体来说就是,退休后工伤复发,享受继续工伤医疗待遇。退休后工伤复发因生活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可以向公司请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工伤不可以提前退休,但一至四级至可以退劳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原国务院《关于工退休、退职暂行办》(发【】104号)第条(四)项曾经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鉴定委员确认,完全丧失劳能力的”,应该退休。但该规定已被1月1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废止,现工伤职工按法定退休龄退休。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工资75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达到法定退休龄改办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劳关系,由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退出劳动岗位,由用人单位按本工资60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期间公司要求上班,劳动者可以拒绝上班。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要挟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开除劳动者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委员会举报,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十五日之内向法院起诉。
重新就业的当月,已经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停发的起始时间重新就业的当月。
再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书是怎样规定的
免费查看再次工伤鉴定申请书
免费查看复婚后再次离婚协议书
免费查看再次申请工伤鉴定申请书
免费查看2024复婚后再次离婚协议书
免费查看工伤鉴定再次申请书如何写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