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登记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
未构成工伤等级的工伤职工享有如下工伤保险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工伤伤残等级不够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不够伤残等级的,员工仍然可以获得下列赔偿: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的赔偿;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的赔偿;以及交通、食宿费用等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工伤达到一定的伤残标准,职工能获得如下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同的工伤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工伤不够伤残等级的,员工仍然可以获得下列赔偿: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的赔偿;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的赔偿;以及交通、食宿费用等赔偿。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达到一定的伤残标准,职工能获得如下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关于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如下: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