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合同的,应当有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没有。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中的,不是在劳务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然后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这两者是不同的,因此试用期是存在于劳动合同中。
劳务派遣合同没有试用期。只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不存在约定试用期的做法。因此用工单位和派遣工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约定试用期。
劳务雇佣合同不存在试用期,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如果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务派遣合同没有试用期。只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不存在约定试用期的做法。因此用工单位和派遣工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约定试用期。
1、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为双方共同约定,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2、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同时,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金、医疗金和失业金。那么,求职者首先要明白,试用期并不是一定要经历的。即使不得不进入试用期,前提也必须是用人单位先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是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样签订的所谓“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同时“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没有。劳务合同不存在试用期问题。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务派遣合同没有试用期。只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不存在约定试用期的做法。因此用工单位和派遣工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