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企业转让时,其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一般情况下,只要转让协议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公司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都应由受让人承担。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
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也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协商,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公司做出合并决议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是要求其提供担保。
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也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协商,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公司做出合并决议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是要求其提供担保。
经营中的公司所欠债务以公司资产偿还,股东没有清偿公司债务的义务。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在企业吊销后,应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将公司原有财产清偿债务。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宣布债权债务的清算,在企业吊销后,45日内债权人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或者清算的,由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销后原公司就不存在还有债权债务的问题。一,清算公司财产并制定清算方案;二,了解公司具体的债权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相应顺序清偿。
公司因解散注销的,在决定注销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因破产清算注销的,公司的债务根据破产清算程序清偿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