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是不能够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转让给他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赋予承包人的,而且仅限于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如果可以将工程优先权与工程价款债权一并同时转让给其他债权人,不符合工程优先权的立法本意。
关于工程量减小施工方如何索赔:1、通常情况下工程量减少不会导致施工方损失,也就没办法索赔,工程量减少是否可以索赔需要看合同对于工程量上下浮动比例是否有约定不调价,如果没有或者超出该比例是可以要求索赔的。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工程款纠纷的类型有: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遇到没有合同拖欠包工头工程款纠纷的时候,可以按照工程实际履行情况索要工程款。完成施工后验收合格的,对方如果不支付的,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索要工程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支付工资,不支付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代为支付然后向分包单位追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违法分包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督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支付工资,不支付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代为支付然后向分包单位追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工程结算纠纷期限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