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股东提供借款保证,如果经过了股东会决议或者全体股东同意的程序,就是有效的;否则将被确认为无效。因为在担保的表现形式上,董事、经理以公司财产提供的担保是以公司名义签订担保合同,对外应是法人行为,而不是指董事、经理以个人财产提供担保。
可以。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不应承担。如果债务人的欺骗足以影响担保人是否签订担保合同,那么担保人可以撤销合同,不承担责任。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无效,也不会承担责任。
签订借款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给自然人的贷款一般可直接支付人民币。3、借款的用途。4、借款金额。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借款金额。5、借款利率等等。
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企业欠款应注意哪些问题:一、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二、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三、证据的收集、保护和举证。四、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以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的债权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2)债权转让通知。不论是否已经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都应当通知债务人等。
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予免除。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预期违约,保证人应否提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在主债权人构成预期违约的情况下,主合同的请求权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提前行使,故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权亦可以随主权利的提前行使而提前主张。
债务人抵押与他人担保竞合,应该如何实现债权需要分情况处理:1、在当事人对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关系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按约定实现。2、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担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