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2、明确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3、明确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4、明确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
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律规定见于《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纠纷案件中双方合同约定要支付复利的,并不当然无效,只要满足下列条件,复利是可以得到支持的:1、借款到期后借贷双方对前期本息进行了结算;2、将利息计入本金后另行出具了债权凭证。
借贷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法院一般认定为一般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立案。借条如果是真实的,借款也是真实的,可以及时起诉要求还款。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实践性法律关系,故原则上债权人应当对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借款交付两项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
货主货款在厂家被盗,货主被迫出具欠条无效。因为货主出具欠条不是其真实意示表示,而是货款在厂家被盗而迫不得已所产生的心理压力下,违背自己的意愿所出具的,因而在主观上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P2P网络借贷的风险有: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
不是。借条是为了确认借钱的事签署的,而欠条则是为了解决怎么还钱的事而签署的,欠款可能是因为借钱不还而产生的,但是也可能因为欠的贷款,欠的租金不还而产生的,所以不是一回事。
不一定。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借款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在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同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款项,保留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