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不同。第二,签订程序不同。第三,生效条件不同。第四,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
集体合同的全部义务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及其代表者工会共同承担的一般义务。二是企业经营者承担的义务,如根据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提高工资水平,制订有关组织和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等。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两方当事人是不同的。(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方式不同等。
《集体合同规定》第44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
无效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在:(一)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二)意思表示不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处理:1、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先自行协商解决。2、协商解决不成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协调处理。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进行协调处理。
一、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协调处理。
集体合同的产生除了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程序以外,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
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2、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集体合同处于协商争议阶段产生的纠纷,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2、集体合同履行阶段产生的纠纷,由有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3、如果提起诉讼的,则按照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管辖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