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适用集体合同。
单位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责令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至二十万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的原则包括:“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具有否决权”;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 “三个同步”原则。
提前30天辞职,公司要不要扣违约金,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如果用人单位有出资的话,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出资进行培训的,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
按照工伤方式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患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享受工伤待遇。在接受医疗期间,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参与拟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应急救援演练;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不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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