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不能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或仅以金融机构底单的记载内容与上述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应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银行本票有付款人,付款人就是签发本票的开户银行。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申请人应将银行本票交付给本票上记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等。
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背书不连续,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再追索权的行使其实质要件是被追索人履行追索义务,向追索人偿还了票据债务,并依法收回原汇票,从而使自己重新具有了持票人的地位;在进行再追索时,也要求所依据的票据为完备且无瑕疵的票据,并且,对再追索的义务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间,应属尚未届满。
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 ,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 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支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支票填明的收款人名称是否为该收款人,收款人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其签章是否与收款人名称一致等。
断头背书:断头背书是背书不连续的现象,一般被认为只是影响持票人权利和债务人的完责问题。有涂改的背书,禁止背书的背书,背书人在作背书时,撰写了禁止新的背书的文句。设质背书,这是属于不转让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