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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债和公司债有什么区别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区别是:发行主体不同;流动场所和定价不同;发债资金用途不同;信用基础不同等方面。公司债的信用基础不及企业债,企业债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其一、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在其他投融资渠道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债券市场由于其稳健的投融资功能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这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债券融资的基础,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的放缓或进一步衰退。发展债券融资和公司债券市场对于解决资本市场过于单一的问题,保证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是是十分必要的。其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丰富了金融投资工具,降低了市场风险。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证券,其风险和收益水平介于股票和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之间,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投资工具。由于短期融资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投资者众多,风险责任分散,从而降低了风险集中性,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其三、公司债券还有利于改善企业资本结构。对于一个典型的股份公司而言,假定融资方式只有股票和债券两种,那么其股票和债务的比重构成企业的资本结构。

    张福昊律师 2024.04.12 11935人看过
  • 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1、合营企业是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联营企业是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2、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等。

    熊珂律师 2024.04.12 70504人看过
  • 三人合伙可以随便踢掉一个股东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张福昊律师 2024.04.12 7171人看过
  • 三人合伙可以随便踢掉一个股东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张福昊律师 2024.04.12 7171人看过
  • 公司与合伙企业区别有哪些?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有:1.设立的法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以全体合伙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对合伙协议的订立者有约束力;而公司是以公司章程为基础。2.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的财产一般为全体合伙人共有;而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区别于股东财产的公司财产。3.运营方式不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一般可以按照合伙协议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而公司中有比较健全的管理机构,对外一般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处理。4.退出机制不同:在合伙企业中,对于合伙人想要退出转让其出资的财产有严格的限制,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相比较,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份给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时,不需要任何其他股东的同意。而想要对外转让股份时也不需要经全部股东同意,只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

    张福昊律师 2024.04.12 17人看过
  • 国内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英文吗

    不可以使用英文作为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使用英文作为企业名称,在进行企业名称登记的时候登记机关就不会审核通过,因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7142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应该怎么办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3052人看过
  • 合伙企业如何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增资、减资事项,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与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减资的法定程序不同,合伙企业通过修改合伙协议即可完成增资或者减资。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1985人看过
  • 有限公司能不能合并合伙企业

    不能。因为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所以不能进行合并,公司只能与公司进行合并,合伙企业也只能与其他的合伙企业进行相应的合并,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如果要进行合并的话,必须先对组织形式进行变更,处于同一组织形式后,再进行相应的合并。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2008人看过
  •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有哪些内容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技术负责人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二)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三)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四)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五)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六)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的行为。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4254人看过
  •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一)有书面合伙协议;(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五)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六)有符合《律师法》和法律规定的律师;(七)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八)有符合法律规定数额的资产。

    张福昊律师 2024.04.11 421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