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监事。监事是专门对公司制企业来说的,如果不是公司制的,那就更不用设监事。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1、需要,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2、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公司一个人独资的,需要设监事。2、公司一个人独资的,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设立监事,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设立监事会,但是必须设立一到两名的监事。
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区别:1、概念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2、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3、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主体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5、转投资不同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在转投资方面则完全没有限制。6、税收征缴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7、其他。
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区别:1、概念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2、投资主体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3、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主体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5、转投资不同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在转投资方面则完全没有限制。6、税收征缴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7、其他。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公司在确定经营范围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的投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2、公司在经营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大体界定;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认识自己权限所及的领域。
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的区别如下: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只能是自然人,而一人公司可以是法人;2、一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3、一人公司名称里有公司两个字,个人独资企业则不能称做公司。
监事会主席一般来说就是一个虚职,没什么实质性权利,主要负责笼统的工作。例如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财务资料等事务。监事会主席是可以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的,也可以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是对股东负责的,监事会主席也是由全体的监事过半数选举才产生的。如果是股东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不用设立监事会的。